要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把力量和资源向基层倾斜投放,把广大职工凝聚在党的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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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工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河北省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8日 【 字体:  

  冀工办发〔2019〕29号

  河北省总工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省工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总工会,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省各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总对口单位工会,省总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全省工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总工会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

  全省工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座谈会精神,确保我省困难职工与全省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省总工会决定,从现在起利用一年多的时间,在全省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专项攻坚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工会十三大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坚持分类施策、因困帮扶,坚持物质帮扶与思想引导并重,紧盯目标任务,倒排时间进度,尽锐出战、精准发力,确保打赢全省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攻坚行动,到2019年12月底,全省现有按照全国总工会标准认定的建档立卡困难职工(以6月30日为基数)中,95%以上实现解困脱困;到2020年6月底,全部实现解困脱困;从2020年7月到12月底,巩固解困脱困成果。

  脱困标准是指困难职工经精准帮扶后,其家庭致困因素消除,家庭人均收入连续6个月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生活状况脱离困境。

  解困标准是指难以脱困的困难职工,经政府救助和工会常态化帮扶后,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困境得到有效缓解。

  三、工作措施 

  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底,各级工会统一行动,尽锐出战,集中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专项攻坚行动。

  1.全面排查,分类建档(2019年9月—11月底)。从现在开始,市、县级工会深入开展培训,广泛动员部署,组织筛查并分类建档。对省总工会在建立梯度帮扶机制方面的有关政策文件,特别是关于全国级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职工困难帮扶防贫的政策要层层进行培训和动员,使各级工会干部真正懂政策,具体工作人员会操作。要通过印发明白纸、口袋书,或工会网站、信息、微信等方式作深入的宣传和解读,真正使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提高职工对工会帮扶政策的知晓度。要结合建立省级职工困难帮扶防贫档案,按照“分级负责、精准识别”的原则,对申请困难帮扶的职工进行甄别和分类建档,把符合全国级困难职工认定条件的及时纳入全国总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把符合省级帮扶防贫条件的及时纳入防贫档案,对暂时没有工会组织的要及时跟进建会,由其帮助职工按程序和要求申请帮扶救助,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2.完善台账,动态管理(2019年9月—2020年12月底)。对符合全国总工会认定条件的困难职工,按照一户一档案、一户一计划,一户一台账要求,建立全省统一的工作台账,由市、县级工会、省有关产业工会对帮扶台账进行及时更新完善,要明确困难类别、主要致困原因、脱困计划、解困措施、联系人等信息。对帮扶工作台账进行动态管理,8月底前,上报第一次基础台账,12月底上报第二次工作台账;2020年度每两个月上报一次,市级工会于每个双月份的25日前上报到省总工会,以及时掌握各地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进展情况。

  3.分类施策,因困帮扶(2020年12月底前)。聚焦精准帮扶,切实把困难职工的家庭收支核准、致困原因搞准、帮扶措施定准。针对困难职工具体需求,采取“四个一批”进行分类施策、因困帮扶。针对有就业能力的困难职工,通过加强就业援助、技能培训和提供创业就业扶持等帮扶脱困一批;针对因学致困的职工家庭,通过金秋助学、帮助子女就业等全程帮扶脱困一批;针对没有落实相关社保待遇和因病、因残致困的职工,通过推动将其纳入政府社保体系保障一批;针对在充分享受政府政策之外仍困难的职工,通过动员社会慈善、公益力量参与,由工会进行常态化帮扶兜底一批,帮助不具备脱困条件的困难职工解困,使其家庭生活水平达到低保标准。

  4.健全机制,巩固提升(2019年9月—2020年12月底)。

  要严把脱困退出关,按照《河北省全国级困难职工认定和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稿)》规定的程序、脱困标准规范操作,切实提高脱困质量和脱困职工落意度,坚决防止数字脱困、虚假脱困等问题。明年6月底前,要全部完成现有按照全国总工会标准认定的建档立卡困难职工的解困脱困任务。对确实无法脱困和新建档的全国级困难职工要推动落实制度保障,加大工会常态化帮扶力度,确保其家庭生活水平达到低保标准。要逐级建立防贫机制,明年6月底前,在建立省级职工困难帮扶防贫档案的基础上,市、县级工会都要建立本级的帮扶防贫办法,实现分层帮扶,全面巩固解困脱困成果。省总工会将按照全国总工会统一部署,适时组织第三方质效评估。要推进送温暖经常化、机制化,在职工发生困难时或重要时间节点,广泛深入地开展走访慰问,注重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鼓励和推动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积极开展后勤生活保障服务,在做好物质服务、生活服务的同时提供精神和文化服务。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已进入决胜的关键阶段,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级工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专项攻坚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尽锐出战的要求,履职尽责,合力攻坚。省总工会成立专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王晓东任组长,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常增月任常务副组长,副主席刘书为、韩立群、张书华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侯东方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书为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保障部,办公室成员为办公室、宣教部、法律部、财务部、劳动部、基层部、经审办负责同志;办公室下设4个专组,综合协调组由保障部牵头,办公室参与;基层组织组由基层部牵头,法律部、劳动部、保障部参与;资金监管组由经审办牵头,财务部、保障部参与;宣传组由宣教部牵头,保障部参与。市、县级工会都要成立相应组织,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本地区专项攻坚行动的领导。

  (二)落实包联责任。建立“五级联动”责任体系,省、市、县、乡和基层工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省、市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包片,对所联系单位的解困脱困工作负责,定期调度指导检查,注重送思路送政策,帮助协调解决难题。县级(含)以下工会干部和基层单位党政干部包人,建立“三包一”的责任制,每位建档立卡困难职工都要由一名基层党政领导、一名基层工会干部和一名上级工会领导包联,注重深入交心解决难题,困难职工不脱困、不脱钩。每个季度至少有一名帮扶联系人到困难职工家中走访一次,调查核实情况、宣传相关政策、对接职工需求、解决即时困难、反馈帮扶成效,平时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保持沟通联系,当好了解真实情况的调研员、讲解政策法规的宣传员、对接帮扶项目的信息员、排解心理压力的辅导员、解决临时困难的服务员。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上下左右联动,各级工会共同承担起帮扶责任。

  (三)加强引导激励。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党委、政府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宣传解读政府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工会的帮扶政策,帮助职工充分了解并享受政策,推动落实政府制度保障。大力宣传推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典型经验,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关爱困难职工群体。大力宣传困难职工创业就业典型,鼓励他们坚定信心,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省总工会在明年初召开专项攻坚行动阶段总结调度会,通报晾晒行动成果,学习交流工作经验,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促进专项攻坚行动走深走实。省总工会将从基层工会干部、困难职工联系人中推选100名“困难职工暖心人”,进行通报表扬。

  (四)严格考评问效。省总工会将定期对专项攻坚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责任落实、帮扶绩效、资金管理等在全省工会通报,同时抄送各地党政领导。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将作为评价市级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在专项帮扶资金、送温暖经费补助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