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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第七届河北省职工道德模范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河北省总工会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6日 【 字体:  

冀工字〔2019〕5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总对口单位工会: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引导广大职工讲责任、讲学习、讲诚信、讲礼仪、讲美德,营造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根据《河北省职工职业道德模范评选办法》,省总工会将与省委宣传部、省国资委联合开展第七届河北省职工道德模范推选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一)河北省职工道德模范推选条件

河北省职工道德模范推选宣传分为爱岗敬业模范、创新创优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诚实守信模范、孝老爱亲模范等五类。

推选宣传范围:在我省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的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职工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具体条件

?爱岗敬业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发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热爱工作岗位,对工作极端负责,甘于无私奉献,为国家、社会和单位作出重要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创新创优模范: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秉持“终身学习”理念,在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思路、工作方法、技术技能等一个或几个方面实现创新创优,创造出先进工作法或技术技能成果,为经济社会及单位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职工群众高度赞誉。

④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⑤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家风、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职工群众广为颂扬。

重点推荐企事业单位一线职工,重点关注近两年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双创双服”、抢险救灾等全国及我省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被市级以上媒体列为重点宣传典型,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职工。

(二)河北省职工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推选条件

河北省职工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推选宣传范围:在我省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1.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健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单位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健全,设有专门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具有本行业、本单位特色的职工职业道德实践活动,实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常态化。

2.大力开展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职工诵读、职工志愿服务、争当最美职工等“中国梦?劳动美”系列道德实践活动,注重培树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注重建好用好职工思想文化教育阵地,着力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3.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协商等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且持续发挥良好作用,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劳动合同依法合规,签订率达到100%;依法支付职工工资,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最近三年未发生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未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4.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在服务人民群众、奉献社会中作出突出贡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具有良好社会声誉、行业信誉和公众形象。积极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认真做好困难职工帮扶、职工互助一日捐、职工信访、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工作。

5.作出积极贡献。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双创双服”、抢险救灾等全国及我省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风范,被市级以上媒体列为重点宣传典型,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二、推荐方式

(一)工会推荐

各设区市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可推荐候选单位和个人各2-3个;省各产业工会、省总对口单位工会和定州、辛集市总工会可推荐候选单位和个人各1-2个。各单位要兼顾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兼顾不同单位类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涉外企业、港澳台资企业及中小微企业等),注重推选新兴产业的单位和职工,注重推选女职工典型。市级工会和基层单位要对推荐单位和个人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省总工会。

(二)社会化推荐

河北省职工道德模范候选人接受社会化推荐。省总工会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推选宣传通知,欢迎各单位和广大职工向工会组织推荐职工道德模范候选人,也可自荐。推荐单位(人)可从河北工会网下载并填写《河北省职工道德模范申报表(社会化推荐)》。所在单位工会和市级工会负责审核把关并分别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省总工会。

(三)媒体推荐

河北省职工道德模范候选人接受媒体推荐。省、市主流媒体可将近两年宣传报道的具有高尚道德素质的职工典型,择优向工会组织推荐。各级工会要指导被推荐人从河北工会网下载并填写《河北省职工道德模范申报表(社会化推荐)》,所在单位工会和市级工会负责审核把关并分别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省总工会。

三、推选宣传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各级工会要充分运用全媒体、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第七届河北省职工道德模范推选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动员各单位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组织协调媒体单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梳理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典型并择优向工会组织推荐。

(二)层层推荐。各级工会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好工会推荐、社会化推荐和媒体推荐工作,下功夫把职工道德建设好的单位和个人发现推荐出来,同时注重通过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以短视频、人物访谈、先进事迹展播等方式,大力宣传职工道德建设典型先进事迹,讲好他们的动人故事。

(三)审核把关。各级工会要从严要求和把握推荐程序和条件,不得推荐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嫌疑、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违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负面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推荐人选须征得当地公安、卫生健康(计生)部门同意;推荐人选是中共党员的,须征求所在基层党组织(党委、党支部)和 纪委监委意见。一般不推荐企事业单位和党政领导干部。已获得全国、省(职工)道德模范和道德建设标兵单位荣誉称号的,除非有新的突出贡献,一般不参加推选。

(四)网络点赞。省总工会将在河北工会网、河工新闻网、冀工之家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初审后候选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展示,鼓励广大职工群众观看学习、转发并点赞。点赞情况仅作为推选宣传的参考。

(五)综合评审。由省总工会、省委宣传部、省国资委等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和媒体代表等组成综合评审委员会,统筹考虑地区、行业、经济社会影响、工种、性别、点赞情况等因素,对候选单位和个人进行评审,提出10名“河北省职工道德模范”和10个“河北省职工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建议名单。

(六)结果通报。省总工会主席会议研究审定“河北省职工道德模范”和“河北省职工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名单后,将在河北工会网、河工新闻网、冀工之家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印发推选结果通报,并组织做好宣传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河北省职工道德模范”推选工作需提交以下材料(书面及电子版):

1.河北省职工道德模范申报表;

2.个人2寸彩色标准像片(附电子版)和3000字详细事迹材料;

3.个人无犯罪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4.公示情况(公示照片或网站截图电子版)。

(二)河北省职工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推选工作需提交以下材料(书面及电子版):

1.河北省职工道德建设标兵单位申报表;

2.3000字详细事迹材料;

3.公示情况(公示照片或网站截图电子版)。

(三)各单位要认真审核推荐材料和填报内容,按要求整理装订,并请市级工会于9月31日前将全部材料上报省总工会宣教和网络工作部。

联系人:刘子峣,电话:0311-67569286,

手机:18633017583,邮箱:hebghxjb@126.com

 

附件:1.河北省职工道德模范申报表

2.河北省职工道德模范申报表(社会化推荐)

3.河北省职工道德建设标兵单位申报表

河北省总工会

2019年9月6日